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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

菏泽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发布日期: 2016-11-28 浏览次数:

  菏泽职业学院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和《关于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实行公开招聘的意见》(菏人发〔2007〕39号)等有关规定,按照菏泽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追加市直部分学校2016年度用编进人计划的通知》(菏编[2016]20号)文件,经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现将我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菏泽职业学院为山东省菏泽市人民政府直属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副厅级建制,实行院、系两级管理;内设27个中层机构,其中党政管理机构12个、群团机构2个、教学机构8个、教辅机构5个。菏泽职业学院地处菏泽市长城路999号,与曹州牡丹园、百花园、古今园毗邻,环境优雅,空气清新。


  二、招聘对象和条件


  招聘对象为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学士及以上学位(具体要求根据岗位设定);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12月2日以后出生);


  6、能够确保2017年新学期开学后正常授课或工作;


  7、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不能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不能应聘;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应聘人员不能应聘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有正式工作单位人员应聘的需征得单位同意。


  三、招聘计划和岗位


  招聘计划及岗位要求见附件1。


  报名结束后,对出现的空缺岗位,取消招聘计划。


  对报名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按实有人数参加笔试。


  四、招聘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五、报名和资格审查


  采取统一时间、现场报名、现场确认、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2日9:00-12月4日16:00


  报名方法: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菏泽市长城路999号菏泽职业学院6号楼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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