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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生与就业指导

济南市科学技术局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简章
发布日期: 2022-05-23 浏览次数:




根据我局济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济南科创城发展服务中心等2家所属事业单位人员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国家、省和我市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和要求,现将济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等2家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5月30日以后出生);

4.应届毕业生应聘,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聘,须在2022年5月30日前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

5.具有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定向、委培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人员不得应聘;现役军人、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参加应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应回避情形的岗位。

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应聘人员需提供相应的工作经历证明。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作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以2022年5月30日为截止日期)。


二、招聘岗位和计划

济南市科学技术情报研究院、济南科创城发展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本次共计划招聘13人。招聘岗位和具体要求详见各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事业编制)岗位汇总表。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22年5月30日9:00—6月1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16:00。

缴费时间:2022年5月30日11:00—6月2日24:00。

报名、缴费网址:济南市科学技术局(http://jnsti.jinan.gov.cn/)

(二)个人报名。应聘人员登录网站,按以下程序进行:

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如实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单位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应聘人员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考资格。

(三)资格初审。各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招聘单位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招聘单位须留存应聘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网上查询。报考人员须在查询时间内及时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对招聘单位要求补充信息的,应当及时完整地补充报考信息,未及时补充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报名条件,可在查询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在单位网上初审通过后,可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于2022年6月2日9:00-16:00到指定地点(济南市文化西路82号2楼209房间)办理现场确认和减免考务费手续。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均需交验原件并提供复印件。因疫情原因不能到现场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的,请于2022年6月2日16:00前将相关材料电子版发送至报考单位的指定邮箱,接收材料截止时间以收件时间为准。

6.打印相关材料。缴费成功人员下载打印《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请随时关注报名网站。

报名结束后,对岗位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原则上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招聘计划。对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招聘计划的取消、核减等调整情况,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进行公示。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项目:考试类别为综合类(A类),考试内容包括法律常识、经济常识、文学常识、政治理论、科技知识、省情省况等公共基础知识和职业能力测验。

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详见笔试准考证。

确定面试人选: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1:5的比例,依次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成绩并列的,一并纳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计划;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1:5要求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和进入面试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二)面试人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条件不符合者,即取消报考资格。

面试人选确定后,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面试人选须按规定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进行资格复审。报考人员未按规定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如资格复审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以资格复审结果为准。

资格复审需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①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②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③《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④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须提供聘(录)用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⑤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须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⑥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⑦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上述证件及相关材料,由资格审查工作人员审查签字确认后,留存备查。经资格复审不符合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资格复审通过人员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

(三)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专业理论知识的掌握和专业技术实际应用能力等。

面试组织:面试当场评判、成绩当场宣布。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列为考察对象。

(四)成绩计算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百分制计算报考人员的考试总成绩(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将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报考同一岗位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出现笔试成绩相同的,对相同者重新组织面试,按重新组织的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考试总成绩及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名单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体检

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对考察对象的人事档案进行严格审核。招聘单位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察工作。考察小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考察合格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体检人选;考察不合格的,不列为体检人选。

体检人员应在体检公告规定的时间携带身份证、面试通知书等材料到指定的地点集合,集体进行体检。体检应在市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及操作手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体检完毕,主检医生审核体检结果并签名,医疗机构加盖公章。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等,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经查实后给予不予聘用的处理;应聘人员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代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合格人员放弃的或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的,从考察合格人选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经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符合聘用条件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由招聘单位和报考人员双方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按照规定办理档案关系、工资等相关手续。对公示中反映有关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在规定期限内不与聘用单位签订聘用协议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组织领导和纪律监督

公开招聘实行回避制度。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并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报考人员,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八、疫情防控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控措施,必要时将对有关工作安排进行适当调整。


九、相关说明

(一)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022年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二)招聘简章、取消或核减计划等在济南市科学技术局网站上予以公布。

(三)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文章 | 就业指导部

撰稿 | 就业指导部 崔浩苒 李泽政

图片 | 就业指导部 孙洁 付迪  

排版 | 宣传部  赵旌丞  

审编 | 牟婷箐

终审 | 胡颖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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