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鸟计划】60人!济南市市中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招聘啦!
为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强化政府兜底安置就业的职责,根据《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2〕5号)和《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办理流程的通知》(济就字〔2022〕3号)文件规定,受济南市市中区民政局委托,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市劳服中心)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市中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确定聘用的市中区城镇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与济南市劳服中心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由济南市劳服中心派遣至济南市市中区所属街道从事城镇养老公益性岗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城镇公益性岗位选聘人员范围及条件
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已进行失业登记并经认定的下列人员:
1.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指本市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未就业状态的家庭。申请人本人须为失业登记人员。申请人已婚的核对其配偶就业状态;未婚或单身的核对其父母就业状态;单身有抚养子女的核对其子女就业状态)
2.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
3.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具有岗位需要的技能,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等。
二、招聘岗位
济南市市中区所属街道从事城镇养老公益性岗位60名。
三、招聘程序
(一)线上报名申请
1.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填写报名表(附件1),发送至指定邮箱,报名表须以xlsx.或xls.表格格式发送。
2.报名时间:2022年5月23日17:00至5月31日12:00(以邮件收到时间为准)。
3.指定邮箱:jnldzp@126.com
确认信息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招聘工作组)
(二)民主评议
街道(镇)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对有意从事城镇公益性岗位的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核、民主评议。
(三)公示
招聘结束后,对已确定的拟聘用人员,在街道公示,时间不少于3天。
(四)聘用管理
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街道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报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
(五)岗位待遇和聘用期限
1.岗位补贴。城镇公益性岗位的岗位补贴标准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等因素确定。
2.岗位保险保障。城镇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用人单位为在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补贴,不包括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3.岗位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与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企业(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累计计算。
四、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应聘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及时与招聘单位联系,因通讯不畅导致的相关后果由本人负责。
五、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并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六、疫情防控要求
在公开招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七、信息发布和其他
此次公开招聘的简章通过济南公共求职招聘平台进行发布。
本公告由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531-61317813、61317825
济南市劳动保障事务代理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2年5月23日
文案编辑 | 就业指导部 孙洁 付迪
排版推送 | 宣传部 赵旌丞